2020年11月23日南島民族論壇會員之駐臺使節代表,齊聚臺北召開「2020年執行委員會議」。會中各會員代表均高度肯定論壇組織在各項工作計畫的成果,並確認巴布亞紐幾內亞成為南島民族論壇正式會員,也決議2021年的論壇會議在馬紹爾群島舉行。
原先2019年9月30日在帛琉召開執行委員會議中,決議2020年6月要在夏威夷舉辦論壇大會以及執委會。因2020年3月新冠肺炎的疫情爆發,全球疫情的發展狀況仍然非常嚴峻,本次的執行委員會議移至臺灣舉行並且縮小規模。
縱使受到疫情影響,本次有14個國家參與會議,其中有3個國家是首次參加執委會,包括巴布亞紐幾內亞、澳洲及加拿大。期待未來越來越多國家加入南島民族論壇的大家庭,為南島民族的發展一起努力。
2019年9月30日於帛琉共和國葛瑪榮文化中心召開執行委員會議,由中華民國(臺灣)與各會員報告「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」之五大策略及16項工作,會中各會員代表一致通過共同推動六年計畫之各項工作,亦表決通過貝里斯加入成為論壇觀察員。在六年計畫的支持下,未來論壇組織將有具體明確的計畫與穩定的預算與人力,由各會員共同致力展開更穩定的多邊合作,促進南島語言文化的保存、人才的培育以及文創產業的發展。
於開幕式中,在帛琉共和國歐宜樓副總統、帛琉女王Bilung Gloria Gibbons Salii、中華民國(臺灣)駐帛琉周民淦大使,以及各會員代表的見證之下,順利啟用暫停運作超過十年的南島民族論壇帛琉總部,未來將作為南島民族論壇參與國際重要會議及活動之重要組織。
2018年8月1日重新啟動南島民族論壇,共有9個創始會員 (中華民國(臺灣)、吉里巴斯共和國、馬紹爾群島共和國、諾魯共和國、帛琉共和國、索羅門群島、吐瓦魯、菲律賓共和國及紐西蘭)及當年新增之4個會員(馬來西亞、印尼、美國夏威夷州及關島)出席參加,中華民國(臺灣)蔡英文總統、馬紹爾群島前總統海妮(Hilda C. Heine)及關島前總督卡佛(Eddie Calvo)均出席表達支持。
於圓桌會議中,與會代表共同討論並增修論壇章程,以及未來相關工作計畫,並且全數同意通過由中華民國(臺灣)代表擔任執行委員會主席,並決議2019年執行委員會議將於帛琉共和國召開。
2018年5月4日各國代表齊聚一堂研商於8月1日重新啟動已暫停運作超過10年之南島民族論壇,會中各國代表高度支持並一致同意重啟南島民族論壇,作為南島區域的常設組織,執行各項合作發展計畫。
在會議中,各國代表就未來強化「南島民族論壇」的實質交流,也進一步提供想法,更建議將「非政府組織參與」、「氣候變遷」、「社區培力」、「多元族群」、「傳統領袖」及「擴大參與國家」等議題,納入後續合作的方案,並且在「南島民族論壇」下成立各個分工小組,就相關議題進行更密集的跨國合作。此外,夏威夷代表也建議,2020年的「南島民族論壇」,可以結合後年即將在夏威夷召開的太平洋藝術節(FESTPAC),併同舉辦。
2016年8月4日第46屆亞洲太平洋國會議員聯合會暨第80屆理事會假帛琉共和國舉行,會議討論六項決議草案,其中由時任立法委員Kolas Yotaka代表我國提案「籲請APPU會員國共同合作,建立區域內南島民族論壇」,在黃昭順委員與王惠美委員的共同支持下,本案經各國代表同意通過,並將2008年我國與8個創始會員國所簽署之〈南島民族論壇合作宣言〉納入決議文附件及大會紀錄。
2008年4月7日於帛琉文化中心召開第1次執行委員會議,並於4月8日舉辦南島民族論壇成立大會,簽署「南島民族論壇合作宣言」,宣言內容如下:
(1) 舉辦會議及計畫加深南島社群、學術機構與非政府組織之交流合作。
(2) 舉辦教育與人力資源發展的訓練及能力的建立。
(3) 加強南島民族之合作交流。
(4) 相互承諾致力南島民族的發展。
(5) 促進南島民族社會、文化與經濟的連結紐帶及環境的保護與保存。
(6) 促進南島民族參與亞太地區與國際相關組織。
2007 年 10 月 12 日,陳前總統水扁於「第 2 屆中華民國(臺灣)與太平洋友邦元首高峰會議」簽署〈馬久羅宣言〉(Majuro Declaration),其中第 6 條第 4 段表示:「與會元首瞭解到中華民國(臺灣)原住民族與太平洋島國人民在南島文化上的關聯性,支持 2007 年 8 月於臺北成立之南島民族論壇籌備處,儘速於帛琉設立永久總部並於其他五國設立分支機構,遵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2003 年〈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〉規範,珍視南島文化之價值。」
2007 年 7 月 31 日中華民國(臺灣)邀請吉里巴斯、馬紹爾群島、諾魯、帛琉、索羅門群島、吐瓦魯與菲律賓等 7 國代表召開「南島民族論壇籌備委員會議」,其中〈會議結論〉第 1 條表示:「成立南島民族論壇是與會代表一致的共識。」
2006 年 9 月 12 日帛琉總統雷蒙傑索、中華民國(臺灣)陳前總統水扁、馬紹爾群島總統諾特、吉里巴斯總統湯安諾、諾魯共和國總統史可迪、索羅門群島總理蘇嘉瓦瑞以及吐瓦魯總理葉雷米亞於「第 1 屆中華民國(臺灣)與太平洋友邦元首高峰會議」簽署〈帛琉宣言〉(Palau Declaration),其中第 4 條第 H 段落表示:「南島文化:珍惜中華民國(臺灣)與太平洋友邦共享之海洋南島文化,同意設立南島民族論壇與相關機構,致力南島文化之研究、傳承與創新,共同促進具世界遺產潛力點之維護。」
2002 年 12 月 9 日至 10 日舉行「南島民族領袖會議」,會議一致達成催生「南島民族領袖論壇」的共識並簽署〈臺北宣言〉,其中第 5 條表示:「積極促成一個組織架構,作為推動永續工作的基礎。」
當時共同簽署宣言的代表包括斐濟、印尼、馬來西亞、馬紹爾群島、紐西蘭、帛琉共和國、菲律賓、索羅門群島、吐瓦魯、夏威夷、萬那杜、澳洲及中華民國(臺灣)等13個國家地區。